10余国留学生在哈尔滨猜灯谜包汤圆观非遗******
中新网哈尔滨2月3日电(吴言 记者姜辉)“没胳膊没腿,从来不离水,走路不用脚,摇头又摆尾,猜一种动物”“小时头发白,老来头发黑,无事戴帽子,有事要秃头,猜一种生活用品”……3日下午,《我与我的故事》国际青年短视频大赛颁奖仪式暨中华传统文化体验交流活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来自俄罗斯、韩国、日本、巴基斯坦等10余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青年、海外留学人员共计70余人,在活动现场包汤圆、猜灯谜、赏京剧国粹、编制中国结、观非遗木偶戏。
留学生表演巴基斯坦民间舞蹈。 刘释诚 摄活动一开场,一段由留学生表演的巴基斯坦民间舞蹈惊艳了观众,充满异域风情的舞曲搭配轻灵的舞姿引起阵阵欢呼。随后,各国青年各自组团制作元宵节花灯、编制中国结、猜灯谜、包汤圆,观看非遗木偶戏。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文化让他们赞叹不已。
留学生学做中国结。 刘释诚 摄“中国的春节特别好玩,不仅要吃很多的美食,一些传统活动也非常有趣,刚才的灯谜我还猜中了一个,得到了一个中国结的挂件”。来自巴基斯坦的留学生穆安伟告诉记者,他已经来中国3年,以前一直在上海读书。“来到哈尔滨,虽然感觉很冷,但是这里的冰雕真是很美,我都用手机拍了下来,分享给我的家人和朋友”。
留学生制作元宵节花灯。 姜辉 摄来自俄罗斯的林馨乐是一名“中国通”,凭借一口标准的汉语经常帮俄罗斯同学当翻译。春节期间,她游览了哈尔滨中央大街,打卡了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还体验了雪爬犁、雪地摩托、冰上八爪鱼等冰雪娱乐项目。“除夕那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包了饺子,今天又一起包汤圆,看京剧,在中国过春节实在是太好玩了”。林馨乐说。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联合黑龙江省委统战部、黑龙江省外办、黑龙江省文旅厅、黑龙江省文联、黑龙江省歌舞剧院等多家单位主办。(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